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築宇建築師事務所
保固內容
保固及非保固範圍說明
一、為落實售後服務,除客戶自行變更、使用不當或非可歸責於本公司者(如自然損害、天災或不可抗力等事項)因素外,自本公司通知交屋日起保固範圍如下:
1﹒主要結構負責保固十五年(如樑、柱等)。
2﹒固定建材及設備部分(如門窗、粉刷、磁磚、電梯等)及公共設施之機件負責保固一年。
超過保固期間,損壞責任非歸屬本公司或非屬本公司保固範圍項目,可逕請社區管理服務中心協助修繕處理。如需本公司協助提供評估及估價,可利用客服管道聯絡本公司。
二、常見的人為裝修狀況,無法列入保固範圍如下:
1﹒房屋擅自更改結構,更動結構牆與隔間或自行加建者。
2﹒屋頂增建而破壞結構、屋頂防水層、損及隔鄰住戶之防水隔熱功能,或導致漏水或排水不良者。
3﹒擅自於外牆開口更動、陽台外移外推、陽台空間加窗室內化、樓板開口、增設樓梯、改變任何
原有構造而導致漏水、排水不通或建物龜裂者。
4﹒住戶自行裝修,修改浴廁地板或牆面磁磚,因施工不良導致防水層遭破壞,影響自家或隔鄰住戶者。
5﹒住戶自行裝修,修改浴廁、廚房給水及排水管路,因施工不良導致漏水或排水不良,影響自家或隔鄰住戶者。
6﹒自行更改隔間及電路或電視對講機及電視天線,導致電線短路、電路錯接、對講系統故障,影響自家或隔鄰住戶者。
7﹒吊掛冷氣設備主機導致鑽破水電管路,或安裝設備器具因施工不慎而漏水漏電者。
8﹒住戶自行裝修,任由工人修改火警感知器,或油漆覆蓋感知器,或因噴漆影響遮蔽偵煙感知器,
導致社區火警總機故障者。
9﹒住戶修改消防設備,而致漏水,或者因而致使社區火警消防系統故障者。
10﹒客戶進出車道不遵守社區警告標誌,而致破壞停車場柵欄、車道門,或監視系統者。
11﹒因住戶維護不佳而致設備功能喪失,或造成損及公共之災害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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